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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0·2014-03-21 09:08:51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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