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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

|0·2014-03-10 09:13:11浏览1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1.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2.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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