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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练习:增值税应税劳务

|0·2014-02-11 09:41:4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练习:增值税应税劳务,让我们每天练习,以此来巩固知识点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重要知识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以下情形不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是( )。

  A、法国某公司出租设备给中国境内某企业使用

  B、日本某公司为中国境内某企业设计时装

  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D、境外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或者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范围。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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