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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巧记知识点

|0·2014-01-06 10:39:11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巧记知识点

  在准备2014年学习中,关于经济法中许多知识点容易混淆,如何学习经济法这门课程,下列有关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技巧。

  一、消费税

  顺口溜: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二、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顺口溜: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三、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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