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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代理

|0·2013-10-31 08:44:1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代理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后交流专区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结束,环球网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前,可以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

  代理内容

  (一)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三)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四)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

  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五)无权代理

  (六)代理关系的终止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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