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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考点:融资租赁的基本程序与形式

|0·2013-09-09 09:08: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考点:融资租赁的基本程序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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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的基本程序与形式

  1.基本程序

  (1)选择租赁公司,提出委托申请。

  (2)签订购货协议。

  (3)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

  (4)交货验收。

  (5)定期交付租金。

  (6)合同期满处理设备。

  2.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

  (1)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

  (2)售后回租。是承租方急需资金,将自己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形式从出租房原封不动租回资产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只是资产所有者名义改变,其余情况均无变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售后回租不作为销售处理不确认收入)

  (3)杠杆租赁。是指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即三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三人的业务关系是:当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人只投入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资金出借人)申请贷款解决。出租人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方,出租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资产所有权则转移给资金的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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