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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退伙

|0·2013-08-16 08:51:41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退伙主要内容退伙概念,退伙的原因,当然退伙。

  退伙

  退伙概念:

        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退伙的原因:

  一是自愿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二是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

  当然退伙: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都不是人为造成的!

  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都是人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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