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考试省份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买卖合同检验期间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推荐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前10页纸,背这一个就够了 一键免费领取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10页纸 2024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前10页纸,免费领取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实务各章节知识点、习题汇总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文件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序 中级会计职称文件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复习重点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推荐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