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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无权代理

|0·2013-06-19 09:54:28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练习题:无权代理

  多项选择题

  1、甲超越代理权以乙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情形中,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认定代理行为有效的有( )。

  A、丙催告甲,甲明确拒绝

  B、丙开始履行合同

  C、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

  D、乙知道甲超越代理权的事实而未作任何表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权代理。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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