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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务行政诉讼

|0·2013-06-14 09:03:5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经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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