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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考试政策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3月印发的《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试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1.考试时间
《经济法基础》的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50分值缩减至90分钟(无论是机考还是纸笔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也没有加餐?),“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3.5小时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对于大多数考生而言,《经济法基础》的复习难度更大。作为本书的开篇,大家首先应当清楚的是,无论您是否喜欢,《经济法基础》在整个考试中的地位和《初级会计实务》是同等重要的。当然,比二者都重要的是考生的体力。
2.考试方法
(1)机考(无纸化考试)
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等15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地区在本地区的“部分”区域实行无纸化考试。
机考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20日(共7天、14个批次),上午的考试时间为9:00~12:30,下午的考试时间为14:00~17:30。至于考生参加哪一个批次的考试,考前下发的准考证上肯定会非常明确地告诉考生,考生自己估计没有选择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按照各地区确定的考试时间和批次,统一通过网络在每一批次考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发题,由地方接收并组织考试。由此可以看出,14个批次的考试试卷不可能完全一样。大家各自为战、分散突围吧!
(2)纸笔考试
纸笔考试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9:00~12:30,全国统一时间、统一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