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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0·2013-05-31 08:59:04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需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相关链接: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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