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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好,市直单位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电话:0534-2345119)办理,县(市、区)考生由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考生材料送市考试测评中心复审并办理合格证书。
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需单位盖章)
2、一寸照片、两寸照片各一张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毕业证原件(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都要提供)
6、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