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山东转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0·2013-04-03 15:20:58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考试须知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省 财 政 厅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民 政 厅

二○一○年九月六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