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考试省份
订阅报考资讯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考试须知】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相关推荐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