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河南省关于调整按期纳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0·2013-04-02 13:50: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鼓励个体经济发展,推动城乡就业,促进社会和谐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鼓励个体经济发展,推动城乡就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2010年7月1日起,全省个体经营者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