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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0·2013-03-29 08:38:03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考试须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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