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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新财会〔2013〕1号),现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哈密地区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初、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研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0分。
各级别合格人员名单附后,作为办理和发放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依据。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查询考试成绩及证书。
三、证书办理
初、中级资格证书由哈密地区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并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与哈密地区人社部门联系。
高级资格成绩合格证由哈密地区财政局会计科发放。
附件:(点击查看下载)
2013年1月24日
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