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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布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环球网校提示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3〕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认真做好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考生申请办证时需提交相关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实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自行进入http://www.xcrs.gov.cn,再点击“表格下载”板块下载)于2013年3月12日前到县人社局三楼专技办办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