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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为了方便各位同学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初级经济法基础小税种,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初级会计职称。
房产税:
一、特点:个别财产税\城镇经营性房屋\区别经营方式征税。
二、作用:筹集地方财收\调节财富分配\加强房屋管理。
三、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不含独立的建筑物。
四、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外资及外国人经营的不交。
五、税率:按房产余值的1.2%或租金12%;08/3/1前个人出租居住4%,后不分用途4%;企业等按市价租给个人居住4%。
六、计税依据:税=租金收入*12%或=原价*(1-减除比)*1.2%。
七、直接减免税:1.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2.财政拨付经费事业单位自用;3.寺庙公园名胜自用;4.个人非营业用;5.开发商品房售前。
八、行业减免税:1.工地临时房屋;2.连续停用半年在大修期间;3.邮政划分城镇外的;4.铁道企业自用;5.人行自用;6.天然林保护工程。
九、慈善减免税:1.学校医院等自用;2.军队空余租赁\毁损停用;3.老年机构自用;4.公有住房\廉租住房;5.学生公寓\高校后勤实体自用;6.国家储备库及经营储备商品企业自用的08/12/31前。
十、义务时间:原有的经营\验收前使用租借之月起,自建的建成\委托的验收\租借\购新的交付\购存的登记次月起。
十一、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按年征收,分期纳,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
十二、特殊情况(1):融资租赁按1.2%,投资联营分红共担分险的按1.2%,不担的按12%。
十三、特殊情况(2):房产原价包括不可分割附属及配套设备,如冷暖通风,更换的用差额计入,但易坏零配件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