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教育费附加

|0·2013-02-16 08:42:42浏览0 收藏0
摘要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环球网校为了方便各位同学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2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