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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票据贴现

|0·2013-02-08 10:02: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实务》:附追索权和不附追索权票据贴现

  环球网校为方便各位同学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中级会计职称

  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付款人给收款方人一张应收票据,但是收款人等着用钱,需要提前把钱取出来,所以收款人要去银行贴现,这个时候收款人和银行之间协商,如果到期付款人不付款,那么银行有权跟收款人要这笔钱(这就是附追索权的情况),这就相当于银行把钱先借给了收款人,到期是要收回来的,所以收款人增加了短期借款,因此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就有了下面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不附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若贴现后,银行不具有追索权,也就是收款人把票据给银行后不管银行能不能收回钱都与收款人无关的,也就是收款人把应收票据的风险完全转让给了银行,这个时候就要终止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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