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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资源税的税目与税额

|0·2013-02-01 09:15:32浏览0 收藏0
摘要 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环球网校为了方便各位同学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资源税的税目与税额

  (一)资源税税目及幅度税额(熟悉)――定额税率。

  (二)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及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了解)

  1.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确定

  2.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资源税适用税额确定的特殊规定(熟悉)

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 

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 

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3.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4.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 

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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