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知识点:营业税纳税期限

|0·2013-01-21 09:32:17浏览1 收藏0
摘要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总结:营业税纳税期限

  详解营业税纳税期限内容:

  1、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2、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提示:

  (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4、保险公司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其他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5、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营业税纳税期限的规定执行。

 

    2012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汇总 

 2013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方法总结(备考经验)  2013初/中级会计职称答疑精选汇总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计划汇总

   201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章节练习题

   【合格标准

    环球网校喜迎双节 隆重推出全新保过套餐限时报名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