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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知识:会计人员应掌握的增值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单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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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