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企业还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