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车船税税收优惠

|0·2013-01-05 08:53:19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复习重点

  车船税税收优惠(重点掌握)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车船税税收优惠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计划汇总

    【合格标准

    环球网校喜迎双节 隆重推出全新保过套餐限时报名中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