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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新增条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此前在相关专项政策项下已恢复征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天然气管道输送设备等;
二是近年来国内已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技术性能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以及国内将在短期内形成相当制造能力的设备,包括机场专用地面设备、包装机械、船用设备、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等。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