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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应交税费
二、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2.进项税额转出
(1)情形: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2)科目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会计处理:
①发生非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