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五、印花税(难点)
1、印花税的特点: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征税范围广泛;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
2、印花税的纳税人:①立合同人(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②立账簿人;③立据人;④领受人;⑤使用人;⑥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P181-182
3、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①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在确定应税经济合同的范围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贴花方法(如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适用的,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
②产权转移书据: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③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其他营业账簿:用于福利的(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贴花。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注:纳入征税范围的营业账簿,不按立账簿人是否属于经济组织来划定范围,而是按账簿的经济用途来确定征免界限。P182-185
4、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购销金额;承揽收入;收取费用;承包金额;租赁金额;运费收入;仓储保管费用;借款金额;保险费等。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P186
5、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①借款合同,税率为0.05‰;(0.00005)
②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税率为0.3‰;(0.0003)
③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税率为0.5‰;(0.0005)
④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税率为1‰;(0.001)
⑤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税率为1‰。(0.001)
6、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②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③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④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P187
7、印花税税收减免
P190-192
8、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①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②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③缴纳方法: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委托代征。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