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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初始确认时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初始确认金额(相对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普通债券市场利率折现)=普通债券发行价款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倒挤认定,也可能记贷方)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2.后续计量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
3.转换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折价记贷方溢价记借方)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的权益成分公允价值)
贷:股本(转股数*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现金(不足一股支付的现金部分)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