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第五节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重点)
一、取得时计量的要求(注意:本部分不包括企业合并的情况)
1.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税费
2.垫支股利: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账务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
应收股利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意】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