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要约收购

|0·2012-12-11 09:3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本节练习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之一要约收购

  单项选择题

  【例题】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A.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合格标准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常识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