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上市公司收购的概述

|0·2012-12-07 13:06:21浏览0 收藏0
摘要 本节练习第四章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的概述、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含义

  多项选择题

  【例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表明投资者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1/3成员选任

  D.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答案】AB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合格标准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常识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