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三节 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与证券上市
(一)证券交易
主要指证券买卖,即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交易规则,将已依法发行的证券转让给其他证券投资者的行为。
1、证券交易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适用于证券交易所;
非集中竞价交易,适用于场外交易市场。
2、证券交易的类型
现货交易、期货交易、信用交易和期权交易
上市交易和上柜交易
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
(二)证券上市
是指某种已发行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对象的过程。
证券上市的种类
1、授权上市和认可上市
2、普通上市与首次发行上市
3、股票上市与债券上市
二、证券上市的条件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l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三)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条件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l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及赎回,不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