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练习:民事诉讼

|0·2012-11-19 09:44:27浏览0 收藏0
摘要 本节同步练习民事诉讼的相关试题

  【例题1】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2011年)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选项A属于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选项B属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选项D属于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项C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例题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3)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例题3】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题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2008年)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其中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例题5】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6】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7】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

  答案:×

  解析: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例题8】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2011年)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答案:A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计算。本题中2009年6月30日对方未付租金,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的日期,则诉讼时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对答案】【合格标准】【成绩查询预订

    2012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后交流专区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例题9】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2010年)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答案是ABC。选项D是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例题10】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例题1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答案:A

  解析: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乙出差遇险虽属不可抗力,但没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内,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仍为1年。

  【例题1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B、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答案:BC

  解析:(1)选项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D:“寄存”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运输”的财物被丢失或损毁,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1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予以中止,也就是“暂停”。

  【例题14】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例题15】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答案:D

  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例题1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是( )。

  A、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例题17】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B、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答案:ABCD

    【对答案】【合格标准】【成绩查询预订

    2012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后交流专区入口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保过班”全新热招中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