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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借款概述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一)取得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二)利息――实际利率法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
在建工程(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
财务费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例31-计算】(2009)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购建固定资产于2009年11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所借款项己存入银行。A企业用该借款于当日购买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运杂费及保险等费用10万元,设备已于2010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不考虑利息收入)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400
贷:长期借款――本金 400
2.支付设备款和运杂费、保险费:
借:在建工程 3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贷:银行存款 361
3.2009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2.8(400×8.4%÷12)
贷:应付利息 2.8
2010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2.8×12
贷:应付利息 2.8×12
完工
借:固定资产 346.4
贷:在建工程 346.4
5.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400
应付利息 98(2年零11个月)
财务费用 2.8
贷:银行存款 500
【考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