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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到所在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考办)咨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6日至7 月6日(不含公休日)。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区市考办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所在考区市考办报名地,现场进行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程序同首次报名人员。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报名人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5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
二、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2年9月16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三、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3日至1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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