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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法考点精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9)

|0·2012-05-08 09:12:2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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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2008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2、清算人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由我们4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C、丙:建议从我们4人中推出一个担任清算人

  D、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清算。根据规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债权申报期限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知识点总结】

  (1)公司:公司合并、分立的,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白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曰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曰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之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是(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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