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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例题1】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应于2009年12月5日缴纳的税款200000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元。
A、100 B、1000 C、10000 D、4000
答案:B
解析:(1)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12月6日-12月15日);(2)滞纳金=200000×0.05%×10=1000(元)。
【例题2】甲公司2009年8月应纳营业税税款300000元,该单位会计由于去外地开会,9月23日才将8月税款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的滞纳金为( )元。
A、450 B、1050 C、1200 D、301200
答案:C
解析:(1)营业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2)滞纳天数为9月16日-9月23日,共8日,滞纳金=300000×0.5‰×8=1200(元)。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提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也需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是( )。
A、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答案:AB
解析:(1)选项C缺少过渡条件: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可以责令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只有在限期内,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才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2)选项D: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