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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经济法: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7)

|0·2012-03-30 09:17:00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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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lesson$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例题1】某铜矿2009年12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4万吨,移送使用入选精矿1万吨,选矿比为20%。已知: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2元/吨。计算该铜矿12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税。

  (1)销售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4×l.2=4.8(万元)

  (2)入选精矿的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1÷20%×1.2=6(万元)

  (3)该铜矿12份应纳资源税税额=4.8+6=10.8(万元)

  【例题2】某煤矿2009年10月份生产销售原煤15万吨,生产天然气500万立方米,自用原煤加工洗煤3万吨,综合回收率为60%。已知:该煤矿煤炭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计算该煤矿10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析:(1)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15×1.5=22.5(万元)

  (2)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3÷60%×1.5=7.5(万元)

  (3)该煤矿10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22.5+7.5=30(万元)

  七、资源税的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l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l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4、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八、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或应支付货款凭据当天

  【例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的当天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二)资源税纳税地点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三)资源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l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15日为l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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