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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lesson$
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其他收入)。
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者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其他收入)。
1.取得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基金―――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到期兑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对外投资
其他收入(利息)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例6-教材例10-8】2004年5月1日,A事业单位用银行存款购入5年期、年利率4%、面值为6 000元的国库券,实际支付价款6 000元。2007年2月1日,A事业单位在国库券未到期前对外转让了其中一部分国库券,面值4 000元,实际收到价款4 440元。2009年4月30日,国库券到期,A事业单位实际收回债券本金2 000元和利息400元。
A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4年5月1日
借:对外投资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6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6 000
2007年2月1日
从购买日至转让日为止的利息=4000×4%×(2+9/12)=440(元)
借:银行存款 4 440
贷:对外投资 4 000
其他收入 440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4 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0 00
2009年4月30日
从购买日至到期日为止的利息=2000×4%×5=400
借:银行存款 2 400
贷:对外投资 2 000
其他收入 4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 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 000
【例7-单选】事业单位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计入( )科目。
A.投资收益 B.事业收入
C.经营收入 D.其他收入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