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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lesson$
一、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
(一)“生产成本”:按产品品种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
对于辅助生产较多的企业,也可将“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作为总账。
(二)“制造费用”: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以及虽然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管理上不要求或不便于单独核算的费用。除季节性生产外,期末应无余额。
二、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一)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1.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一般分产品领用,应直接计入相应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
2.如果是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成本,则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ü 计算公式:
(1)某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2)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3)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单价
【例1-教材例8-1】假定甲公司生产A、B两种产品领用某材料4 400千克,每千克20元。本月投产的A产品为200件,B产品为250件。A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5千克,B产品的材料消耗定额为10千克。计算A、B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
【答案】
[答疑编号656080102]
A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200×15=3 000(千克)
B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250×10=2 500(千克)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4 400÷(3 000+2 500)=0.8
A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3 000×0.8×20=48 000(元)
B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2 500×0.8×20=40 000(元)
A、B产品材料费用合计=48 000+40 000=88 000(元)
或者:A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量=4400*3000/(3000+2500)=2400千克
A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20*2400=48 000(元)
B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量=4400*2500/(3000+2500)=2000千克
B产品分配负担的材料费用=20*2000= 40 000(元)
(二)材料、燃料、动力分配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XX产品)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