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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lesson$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例题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获利年度
B、盈利年度
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
答案:C
【例题2】某专门从事技术转让的公司2009年度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7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公司200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25
C、875 D、175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700-500)×25%×50%=25(万元)。
二、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例题】某企业2009年会计利润总额是200万元,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40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中的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3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