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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lesson$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A、土地增值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答案:B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1)借款费用
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2)利息费用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3)汇兑损失
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劳动保护费
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特殊扣除项目
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项目 |
税前扣除方法 |
要点 |
公益性捐赠 |
限额比例扣除 |
① 限额比例: 12%;
② 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③ 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
④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
非公益性捐赠 |
不得扣除 |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
提示: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条件是“双规”――规定渠道、规定对象。
(1)渠道――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以上(含)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2)对象――《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如扶贫救灾、教科文卫体事业、环保、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例题】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40万元,未调整捐赠前的所得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12.5万元
B、12.55万元
C、13.45万元
D、16.25万元
答案:B
解析: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40×12%=4.8(万元), 实际公益救济性捐赠为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4.8万元,纳税调整额=5-4.8=0.2万元。应纳税额=(50+0.2)×25%=12.55万元
2、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提示: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2)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3、社会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解释】上述3项费用不是采用预提的方法支出,而采用的是据实开支、限度控制的方法。其中教育经费超支的,可结转下年,用以后年份未用完的限度扣除。
项目 |
准予扣除的限度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处理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
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提示: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上述规定的比例扣除。
【例题】以下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 )。
A、内设职工食堂的设施维修费
B、福利人员的工资
C、福利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D、职工交通补贴
答案:ABCD
5、证券行业准备金、保险公司准备金、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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