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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计算期统一法$lesson$
计算期统一法是指通过对计算期不相等的多个互斥方案选定一个共同的计算分析期,以满足时间可比性的要求,进而根据调整后的评价指标来选择最优方案的方法。
该法包括方案重复法和最短计算期法两种具体处理方法。
1.方案重复法:也称计算期最小公倍数法,是将各方案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作为比较方案的计算期,进而调整有关指标,并据此进行多方案比较决策的一种方法。应用此法采用两种方式
计算思路:
(1)计算各方案的净现值
(2)确定最小公倍数,从而确定方案重复次数
(3)计算调整后的净现值
(4)比较调整后的净现值,选择调整后净现值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例题:

要求:用计算期同一法中的方案重复法(第二种方式)作出最终的评价
解析:
A方案的项目计算期为10年,B方案的项目计算期为15年,最小公倍数为30
在此期间,A方案重复两次,B方案重复一次
A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