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2年初级经济法辅导: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

|0·2011-09-13 13:45:28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五)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仲裁事项;

  (3)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提示: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有( )。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扶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所以选项A的仲裁协议有效;扶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所以选项B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选项C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所以选项D的仲裁协议无效。

  【例题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定。( )

  答案:×

    2012年会计职称辅导招生简章

    现报名辅导套餐可享六折优惠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预估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