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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法 预习辅导:第三章节(12)

|0·2011-08-22 09:12:3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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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退伙情形归类总结

自愿退伙

法定退伙

协议退伙

通知退伙

当然退伙

除名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例题1】根据新颁布《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7年)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当然退伙。选项D是属于除名的情形。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 )。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例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当然退伙的有( )。(2005年)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BD

  解析:选项AC属于应当“除名”的情形。

  5、财产继承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

  (2)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例题】甲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6年)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案:AD

  6、退伙结算

  ①普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

  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②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③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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