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1年《初级经济法》:所得税法律制度(5)

|0·2010-11-18 10:00:43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例题1】下列各项中,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有( )。

  A、工资、薪金支出

  B、各种捐赠支出

  C、增值税税金

  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答案:AD

  解析: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限额扣除;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已纳税额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例题2】下列项目中,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有( )。

  A、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

  B、企业赞助支出

  C、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D、固定资产转让费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有关规定。赞助支出为不得扣除项目,B选项不正确;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扣除标准,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不能据实扣除,C选项不正确。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8项(注意选择题)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解释】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不得扣除。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解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汇总 

    环球网校会计职称辅导新增多种套餐五折优惠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