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概论(17)

|0·2010-04-01 13:50:57浏览0 收藏0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10种: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包括: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2010年环球网校会计职称保过班辅导招生简章

    会计职称考点串讲(电子书)下载汇总

    环球网校会计职称辅导新增多种优惠套餐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